大清律例按语·第三十六卷·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本项资料题名为《大清律例按语·第三十六卷·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属于政治法律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三十六卷。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大清律例按语·第三十六卷·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大清律例按语
类别
政治法律
系列
大清律例按语·第三十六卷·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卷次
第三十六卷

大清律例按语_卷_三十六_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大清律例按语]大清律例按語卷之三十六目绿 吏律 公式 讀律合 制書有達 制書印信 上書泰事犯 事應奏不奏,出使不復命 目绿大清律例按語卷之三十六 吏律 公式 講讀律合 一儿國家律合系酌事情輕重定例罪名颁行天下 永為守百司官吏務要就讀講明律意剖决事 務每於年終在内在外各上司官考校若有不 能講解不曉律意者官倦一月吏四十.其 百工枝藝色人等有能熟讀講解逼律意者 利安三上吏律公式 一讀律今明能曉律例以示鼓其不能講解者交部講處 至於各衙門吏典即交於該管官崴底考核如有 通律例者役滿咨部考職之日即从咨内聲明 卷面印一通律例字樣量優取如有不能講 解者照律治罪 此條係雍正十一年定例其分别内外官講讀 律合青成各上司考校及達者治罪之處已包 皋律交之内至於官方吏治教為先才守蓝 重京察大計各有考語通律例止一不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下载高清完整版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解锁,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已经购买过?查询 / 恢复下载权限
完整订单号或支付交易号可直接恢复;也可以输入购买邮箱查询历史订单。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