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大清律例按语·第四十二卷·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属于政治法律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四十二卷。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 专题
- 大清律例按语
- 类别
- 政治法律
- 系列
- 大清律例按语·第四十二卷·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 卷次
- 第四十二卷
大清律例按语_卷_四十二_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大清律例按语]大清律例按卷之四十二目錄 万律 課程 法 监臨勢要中鹽 阻壤鹽法 私茶 私 目錄大清律例按语卷之四十二 万律 鹽法 有軍器者加一等 流二挑 鹽法凡買食私者杖一百因而貨虞者杖一百徒三年 凡守官司及運司巡榆司巡獲私即發有司 之重篇 几守官司及有司巡司法差人於該管地面 并附場紫關去處常川巡禁私若有透漏者關 津把截官及所委巡人具初犯四十再犯 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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