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七十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一百三十六 吏部 處分例修造 修造.顺治初年定各直省通大路要是 橋不行豫修以致街决損壤者府州縣官各影 俸一年該俸六月如有城池不豫先修理 以致倒者俸六月.康熙三年准官員 捐資修理城郭樓房塞器械等該督观 身群加查保奏後若有不固不如三年 以内坍壤都仍今該督操正督工官腊修捐資
谁官員造正不精好者降一级調用.又 谁官員修造酸達界烽不速行修造完 結降一级留任修完之日仍還其所降之级 不行催之上司俸一年.五十八年覆准水 師修造船如有不肖管員希圖射利包修者 將承修官典該營將官皆革職督修官照询庇 例降三级調用督换降一级調用〇六十年题 准在京各處修理工程工五十雨以内物料 價值二百兩以内者照依各處印文准其修理 其工價五十雨以上物料值二百雨以上者
完結者即行题照修理工程不行奏請例 處口五年准各省城垣督明新舊倒塌 如城垣本修整偶有些小坍塌今地方官於 晨隙及時修補今墅固若漫不經心致塌 過多該督燕查称將該地方官照修造酸壹等 延例降一级留任修完之日仍還其所降 之级其原坍塌已多必備辩物料者該地方 官量行捐修工後將大尺群報督委官勘 明具结申如果工程固將捐修各官造册 具题交部如各地方官正在典修尚未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