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三十二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六十 吏部 领 战用人员题铁 调 本 知府州縣等官阳体升調O乾隆十三年食 守令各員内凡有應题員缺必本任内体五 年以上方准题應調員缺必本任内開俸三 年以上方准题調該督於所属知府直州 知州及府属知州知乐内每於年底細加察
與現職相當者均母庸令其離任惟将所加之 衡查0又雄三年准調五年准升之例仍 遵照辦理至員缺果係繁要非幹练之員不能 無將人地實在相需之處或應調補或應升暑 勝任而年例未實有不得不为變通都該督 群细聲明專奏 開除奉 特旨准行非如交部候奉 旨後由部查明該員委无别不合例事故請 旨准行其升署人最仍照久任之例接算前後体次
未即腾任腾任者又難合例於海外要區鲜有 神關後内地各缺不得援照此例惟臺属各 官無間体年限仍照舊例遠送題調嘉度 十六年泰准喜体期滿人員奏明如有内地應 升缺出即與内地應升人分缺間用添設 瑪蘭通判等官照毫俸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