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五十九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一百十四 吏部 漏浅本章遗失本章 本章達.康熙六年题准本章被墨都將 墨汗本章之員蜀俸一月.又本章内錯 寫官街或从旁添字或錯字者将不加群對之 主事蜀体一月錯寫之筆帖式影俸雨月堂官 年
失用及爆寫潦草不列職名或破裂染都皆 别体六那督擒亦照此例處分.五十四年 官暑名具奏免蔬如满堂官與滿堂官一鹿漢 堂官興默堂官一處各自署名具泰其奉 自准行都免其處不准行者体六朋。
襄嘉輸前或經督热保题曾奉 一游教 各省文武臣奏經朕殊筆批示者俱令呈缴以 備稽查但向来未定呈缴之期以致各員逐早不一 有二三月乘便呈嫩有於年底景齊呈缴都夫既 奉殊批查辩此事下次查瓣奏事之時即應将殊批 原呈以備朕之检若具奏此事而仍留砾批 原於外则朕處无檔案丁稽未免難於辩理著通 行晚凡接到殊批者仍照舊便呈缴若具奏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