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一百七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二百十三 户部 經雜各 劉河口起运.咸豐三年 黄宗漢奏蘇省宝山縣所广之蕴草濱及太食州 所属之劉河口等處地加均堪起運漕业經咨商 蘇省迅将出運地方及早勘定咨奉天直山東 豫備封雇船著迅即於刘河口及鹽草濱雨處海口委員勘定起運增米地加一面奏闻即一面知照 浙江會同瓣理。
一律挑深通俟工程将竣即各州縣將 米運往受总母稍稽退.又覆准南省海运 向於上海局均資該處绅商解手人等辩 此次口岸虽改仍招徕前人等帮同照料以 資熟手.又奏准沿海各口停泊之上海帘波 沙船船东衛各船复即駕赴劉河口装運新漕 夹板船輪船。
保险等共給銀六五分至每米千石隨耗 八十石備带餘米二十石刹船食耗米十一石 五平又每米百互給津通刹銀八雨一四 通會简兒折銀二雨均照海運正漕探買 各案辦理以上各项銀雨惟水脚内續增之一 五分起栈七分保险三分共銀二五分准 於海運經費每石七之外照數給發仍以田 捐之銀充運米之用母得另行開其餘一切 费用俱包括於每石七钱之内不准絲毫浮溢 所有經紀耗米及廳茶果銀雨三均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