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一百十七卷》,资料类别为政治法律资料。当前文件为《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的第一百十七卷。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 类别
- 政治法律
- 卷次
- 第一百十七卷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一百十七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二百三十三 汉務公用考成 禁今 公用.康熙四十八年定 盛京棵漫滿洲兵每人豫給盤费銀五雨帘古塔 满洲兵局拉打牲满洲兵每人豫給銀四雨所 得之漫分别美惡折給銀雨有不獲護者將盤 曹銀雨交管官追取口又定满洲壮丁等 探藻給予蓬引将所得之漫分为三分二分交 送户部發崇文門盟督访時價定由户部奏存銀内酌量支給免其交還其所需口即由 各丽食程内動機仍由各创夫應领帮貼銀内 坐扣買補還會至一切設立官局出派官兵巡 查各衙門纸張饭食等亦由備存銀内動 雨抵还给給创夫以及各公用款今該將 军候漫辩结将助创夫公用銀數义明 奏 由户部銀庫照敦搬运歸款其每票所收漫六雨 解交内移府以作抵補之项口又奏准奉天吉迹巡查於七月内起程前往候创夫出山 偏行迹擦獲嚴密此项所派官兵仍照例赏 給半年俸O二十六年奏谯島蘇里绥芬放 票事件由吉林窗古塔承雨敏哈雨敏放 票事件由 盛京承姚自分别辦理后將各處需用款合計 各處所得数目節用辦理.三十年奏准商人 承宝创夫餘漫自帘古塔至 盛京仍照舊例每所收銀四雨代為納税支給 看饭食車價等需用如有餘合計數目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