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昆冈李鸿章等编修_九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十四 内閣 本 票加 御 門 勾到 本 發 红 本 收存揭帖 硬發书籍 存 票.顺治十年 各部院奏事經朕面者部臣識其所回署錄之 票識送内院照票批紅發科如此则錯必多今後 如何始得详明俾无外合於大體著定具奏 此 遵 旨奏定嗣後各部院奏事各臣照常面奏候
得 旨允行 定大學士學士名次為二面更番在内辨事.康熙 四十六年 闻内閣臣常将部院题奏本章回删改近為内 票凝之例在题奏本章擅自回删改殊为可候 進京时察奏.乾隆三年 這纠泰六法官員内年老之鄭懷德等内阁凝票带 领引見一朕若依帶领引見票或有不情者
和例應參督今内阁所凝票仍交該无寄 經朕看出查始據改正且請交部察夫察亦 不過降了事而凹然以五人在阁似此向有定例 之事竟至辨理錯使朕万之繁尚群至此 於心何恐益不有愧張廷玉来保陳大受均在軍機 處行起尚有交辦事件或係一時疏忽而陳世信史 胎直则終日在内阁专辨票无餘事而錯至 此溺職殊甚张廷玉来保陳大受着交部察陳世 馆史胎直着交部察奏.十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