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昆冈李鸿章等编修_六七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一百八十 户部 升斗斛 尺秤.顺治十五年題准各關量船秤货務使 秤尺足不得任意輕重長短.康熙元年題 准直省尺斗践均照部颁前式畫一遵行達 制者究處.乾隆五十七年准小贩赴河東 買鹽與坐商自相交易毫无易起争端應 发中東西三場斗级收凡商贩交易以此秤
允纷繁將铜日久消磨分數輕以致各收解鐵 輕重不等請将部法一漾颁給二副 一副存康一 副應用循環換朕思部中所法馬乃輕重合宜 之式樣與颁發鐵斛事同一例各省布政使司到 自然照式不失毫製成法马日日弹用令 各地方畫一遵守其或有出納之際加重减輕者 皆當嚴察處此乃經常之道有總匯之布 政使司出入繁多專以部法一副日日彈用以致鋼 質消磨輕重失實之理且部中循環更换亦不腾其著通行各省优有如省常用將鋼磨輕與原颁
如有短少將解官處勒追將法马私行改 者按律治罪或庫官故為輕重任意勒索亦 查明嚴參.又准各省布政使将州縣造 正副法馬與部颁法马呈巡無明發回 州縣解司時將副法马印封齐司對 炊如有故為輕重任意勒索者即行題口又 准各虑雜銀均以市平交納每千雨较庫 平少三十六雨應照依庫平折算允收.十二 年奏准八旗收發銀照户部庫平製造法马分 给其各佐下亦照庫平立以發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