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昆冈李鸿章等编修_四一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一百五 吏部 查禁私鹽(D) 修築鹽 出境免 查禁私茶 鹽課奏銷.順治八年覆准鹽課久不及一分 降俸二级久二分以上者降職一级久三分以 上者降職二级皆留任久四分以上者降三级 久五分以上者降四级久六分以上者降五级
皆今戴罪督催 翠增 為 二级久四分者降職三级久五分者降職四级 完 欠六分以上者皆革 職兼管鹽務之知縣知州知府布政使各道久 不及一分者停其升轉欠一分以上者降俸一 级久二分三分者降職一级欠四分五分者降 職三级久六分七分者降職四级皆令戴罪督 催停其升轉完日開複久八分以上者革職署 过司提司分司大使等官久不及一分者割 俸三月久一分者割俸六月久二分者俸九 月久三分者俸一年欠四分五分者降一级
照依所降一级調用欠一分二分一年内不全 完者降三级調用久三分四分一年内不全完 者降四级調用父五分六分一年内不全完者 降五级調用父七分以上。一年内不全完者革 睛 運使提分司被後限年半全完至運使 提係专管鹽課之官應照布政使地丁 例處分分司大使照州縣官地丁例處分 如年限鹽課係原被之官限内不完者不復 作分數仍照原來分數題如係接微接催官 以到任之日為始州縣大使等官限一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