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七经_江南书局_八三 [御纂七经]

定儀禮義疏卷第三十九 有司徹第十七之一 正義氏康成日少牢之下篇也大夫既堂之 禮天子侯之祭明日而有司徹於五禮吉犬戴第 九小戴第十二别錄少牢下篇第十七 敖氏公日此 别寫一篇及其名篇之意皆與既夕同 郝 氏敬日承上 赛事有司徹室中賓尸於堂賓尸即凡大祭明日 翻少牢之即祭日也 案上篇正祭以神道事尸於室故用與佐食皆室事也 此篇賓尺以賓禮接尸於堂故不用祝與佐食而另立值 以尺皆堂事也於祭日攝酒組而行之與天子
祭禮簡而事尸禮大犬夫賓尸同日用正祭之牲天子 侯禮大日又别牲。何氏休日繹者昨日事但不灌 地降神耳天子侯日鑫大夫日賓尺士日宴尸去事之 殺也必释者口,配先礼食不忍故因以復祭 存氏康成日上大夫既祭賓尸从堂若下大夫祭 醴尸於室中無别行賓尸於堂之事買氏公彦日賓尸 是卿不賓尸是下大夫上大夫室中事尸行三禮别 行賓尸於堂下大夫行二獻即於室内為加尸无别 行賓尸干堂之事下文若不賓尸以下是也 辨正氏敬日鄭有司賓尸為上大夫不賀尸為下大 夫宾與不賓事故適然或祭有大小禮有損盆未可據此 有司教
土组宰夫取敦及豆此内兼數物惟无所組所组F 篇佐食徹之先設从堂下也敖氏公日微室中之及 者之豆臀興之薦俎也祝不執其組以出是未歸也其 二佐食乃罗賓為之室中事亦反於賓位然则祝與佐食 皆當盟於賓尸之醴矣此時有司微祝佐或設於堂下與书 人於者之退亦反人於室及有司既徹即出立於作楷東 也 此後无室事则凡室中所有悉徽而空之矣室中之则 尸之四豆也五組也四敦也雨也四瓦豆也酯之也 祝之二豆也一组也葬者之二豆清也四爵也其在外则所 姐己設於堂下作楷南二佐食之為組本設於雨開悉徹 行司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