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集解_三 [礼记集解]

禮記卷五 曲禮下第二之一 賜進士及第翰林院修 國史館修孫希旦集解 之者各因其宜奉之者仰手當心奉持其物提之 鄭氏日高下之節孔氏日凡物有宜奉持之者有宜提 高於心深灰之其带则下於何以知然玉藻大 者谓屈臂當帶而其物帶有二處朝服之其带则 带云二二分带下钟居二焉绅長三尺而居带下二分之 二则带之下去地四尺五寸矣人長八尺為限若带下 四尺五寸则帶上所餘正三尺五寸故知朝服等帶则 高也而深衣之带下母厮牌上母當無骨者故知 深衣之带则下也今云提者当带深衣之带且古人
故心為衡天子至尊器不宜下臣爲擎奉皆高於心 平 衡谓與心平也國君降於天子故其臣為奉器與心齊 也喬士提之又在绥之下即上提者當带也思執 禮 之時為其君執物故分别卑以為高下也论語?举物故不分卑皆與心齊此行 孔 子 轨走上如推下加 如授此國君平 是推之则上衡於心绥之下於心可見矣士则提之 者當带與提物同也.馬氏晞孟日古人以 之慢為吉凶之所召以一執玉之俯仰為祸福之所 威儀 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 保刚夫见从奉持操執行走屈伸之者其可忽乎 大酷記集解卷五 鄭氏日重慎之也主君也克腾也孔氏日主亦君也禮
项左執前 上端右手執其下端如弓之左執附右執萧冠之右執 衣之左领右執要是也其无上下者刚但 執授之若表 以左手所*執之處為其以之授人则亦以左手之所 奉席如桥衡横奉之左昂右低如有首 立 下而就之皆以左手為得也 馨折垂佩主佩倚则臣佩垂主佩垂则臣佩委文 列 鄭氏日君臣仰之節倚谓附於身小免则垂大倪则 委於地愚上文行不足車輪曳言行步之儀此 及言立而授受之儀也折身微偻如馨之曲折也 折则佩垂於前立则馨折垂佩者非與君相授受 天疆記集解巷五 者刚賓主之立皆以馨折垂佩為度上篇言遣人弓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