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五百_十一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钦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七百八十一 刑部 监守自盗食康。凡臨主守自盗食庫 通算作一 盗 人 各 银 每 字谷 百七雨五杖六十徒一年一十雨杖七十
物值銀四十雨以上俱問發街永遠充軍在 京各衙門及漕運京通臨淮徐德六食有盛 守盜程六十石草一千二百来銀三十兩帛 等物值銀三十雨以上常人盜程一百二十石 草二千四百東銀六十雨钱帛等物值銀六十 雨以上亦照前凝充軍其餘腹裹但係按等 官查盤去處有守益程一百石草二千束銀 五十雨钱帛等物值銀五十雨以上常人盜 二百石草四千束銀一百雨帛等物值銀一 百雨以上亦照前凝充軍以上人犯俱依律饼
妻 味.即侵盗 例 犯 逃 不 故.應者落妻 下 追 赔 推 格 作 从一凡漕運米监守盗六十石入己者发 移 街永充軍入己數满六百石者盟候.一侵盗挪移等一年内全完將死罪人犯 比免死减等例再减一等發落軍流徒罪等犯 免罪追完三百雨以上者承追督催等官計案 飲若不完交部分别處俱带罪督催犯人 暂停治罪再限一年追賠完者死罪人犯免死 减等发落军流徒罪亦减等發落若不完军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