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_二 [重修两淮盐法志]

雨淮鹽法志卷 主制門 制韶 禮日王言如其出如蓄經緯萬端條理则一我 國家乾網不振治具慨無无細悉本 宸沉司農人正供之外赋是上辅 國用下濟民生府海之雨淮最洪惟 列聖 承烈臣工大小咸秉 機宜誠食貨之大經官司之 王制門 制部一
牲口車辆等物俱人官巡辑員役容不行擎者事發 體治罪特 顺治五年六月十六日万部奉 上前因地方民满兵典私已傳爾部行文禁犯 者捉獲到官满兵八十鞭斤牛車辆銀等物行 入官近聞地方土棍串同满兵車牛成弓矢公然贩 私以致官壅滞殊可痛恨除已傳各固山牛条 行禁止外爾部即刊刻告示再加申如有仍前旨贩費 私者不滿漢許地方巡員役擒解部依律治罪 王制玛 斤等项人官爾部仍差人密如地方官員巡人役容 制绍一
不足久者以溺職重治罪其官員易倚勢漏課情 該管官務加稽察参奏本土一體重治罪巡等官 如仍询定行一重特 謹按嗣於康熙九年部覆准都御史陳一炳條 巡鹽御史及運司分司州縣等各官任内徽收 課不能全清者仍照考成定例處分其全清及 溢識紀錄加俱行停止 康熙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吏部万部都察院奉 上課關係國赋最為要必得廉能之人差道乃能嚴 王制明 私販惠恤商民疏通引法以裕國課近見課未增商人又 制沼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