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_五 [重修两淮盐法志]

兩淮鹽法志卷五 王制門 制韶五 咸豊二年正月十一日奉 上户部尚書系瑞珍奏准南鹽務急杜川私詩於湖北 東湖縣之平善南津關西霸宜都縣之白洋河红花套 設卡私青成宜昌鎮總兵分升兵實力巡查以專青成 此外另有走私之處卡座或移或添地時相機辨理 請明定章程如於定额之外再有溢銷以官溢銷之多 王制門制超五 為該總兵功效之大小各等语准南引銷路全仗雨湖
濟據張亮基奏川轉既易成本亦輕之盛更為 便利自係實在情形四川總督印茶道借川二 千引迅速解赴湖北以濟急需侯江路廓清谁引通畅仍照 舊章辨理此 咸豐二年四月初九日奉 渝万部奏派大員督 青辨淮北盛務等语署两江總督杨友 定現在江南辨理軍務新授雨淮鹽道使崇到任尚需 日所有淮北鹽務著濟運總督濟哲行督辨一切應行事+宜印著悉心體察權宜辨理務期於課軍務兩有盆其
通到之無有課無課先行借提或佚新到 歸還或矣岸銷後給之處於向辦章程有无室疑著福濟 體察情形具奏總之發通必须利立法尤因時固 不可拘泥定章束手無策亦不得不權衡利害豫防流也 咸豐三年八月十七日内閣奉 上万部奏淮南務聚要請江督成運司委辨一招淮 南引因道路梗塞未能銷運而產各場尚属完善若任 私煎私售致自然之利之郊道於務全局大有繁 王制門制招五著两江總督合運司移通秦適中之地督同運判場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