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_二十四 [重修两淮盐法志]

雨淮盟法志卷三十七 場龍門 光籍八年三月政左宗棠奏淮南通泰二十場地居海 有長阳一道为朱臣范仲淹建自昔呼范公 由城北接阜南抵海門互六百徐里所以票 風 潮而奠民居也阳内舊建場署石民列居限外望 皆然蓬舍具在以海廣斥便於取煎之故 向設潮墩數百處為猝遇風潮民時避之計益 長是備民居潮墩備猝警為万計者至周近年長限 畅門是敦下
巫伙助公推善士丹徒縣生作霖首集肯 段承修上海探運局道具胡光又自襄兹 善義形於色尚期得所措手惟雨工同時特 捐協助馬敷仍無多適臣正淮鹽加引畅銷 策各岸票商知事在必行争以规覆舊制因合 按引岸酌票費首以恤場淡黎本計如有餘 则江淮 一切工程善亦可藉資拖注一面雨淮署 運司徐文達周歷各場勘明地勢及是墩應修應拓 情形估計地段里數工料候核示臣一面分委官 日興工務期一律實捍永資庶可稍副 是效下
七日一律竣工旧場原挑潮墩十八座内除童 塘等處七座續毋庸修築外其餘蒿港等虑十一 座一律典築於六月初七日竣工又新場原挑築 餘北潍新港等處九座一律興筑於五月二十八日 工丁溪場原挑潮墩七座業将正場大墩子等 虑五座一律築成惟青竹山袁家墩二座宝因地勢極 因雨停顿見已天氣瞒興築一候完竣另行 報又據通州分司會同委具禀報拼茶場原挑筑十座見已東頭八十十六二十四等 場門是敦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