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_三十五 [重修两淮盐法志]

雨淮盟法志卷五十六 轉運門 淮南规復引地二 光猪二年七月政沈葆奏觸稚古今财赋之源自下 漕而外以權為大宗淮南課甲於天下乾隆年間 雨淮每年解部正款極一時之盛每遇大政如伊 犁平定金川淮商捐輸銀自一百万雨至三百离雨 不等 天語寇嘉載在典册此固 列祖 轉運門淮南规復引地二
保奏奉 川复淮 一亚安置川商整頔准稠之法酌凝章程五 旨准臣等實力奉行伏查部臣全局就盈虚之數 酌損盆之宜实一秉至公规久遠昔漢臣司馬 之傳貨殖日太上因之其火利遵之其次整齊之今以 淮固有之楚岸仍今歸淮因也以川應銷之 青成川利導也命川省查封私井命楚省復設巡卡 國家大計者謹以裕 今淮南講求煎各杜其而整齊之也臣所调關 國利民两事属
銷其課亦体歸鄂使鄂省費一分疏之力即 一分疏銷之利由督局隨收解不由運庫轉搬使 鄂省無蒂欠之虞其湘省禁川後淮必暢所增淮麓 每年不止如川收三四萬串毋庸另津貼是 於楚省需必大有神盆非毫无所損已也淮南自 定新章運商獲利厚前此招之不來者今聞收回引 允者運各舊商如清水直省濟本省工均 地之信超之若鹜將來增引時必须收捐方昭公 已徽过捐數大始准常年辨蓮今新商事同一律楚 岸引尤昂此项捐输以每票收銀墩干雨計之必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