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_五十四 [重修两淮盐法志]

雨淮法志卷九十二 智銷吧 皖岸加引 光绪八年三月商人伊厚堃等禀商等向在滬漢等處茶 絲為業近年腰受折素知雨淮引票得利微可垂 人遠無如老商把持買票無門今幸節首重 凡報效增引者無不批准商等見牌示福 生恒吉祥裕等商辨皖引復禀已蒙批再减著徽 每引報效銀二十雨該商等仍復曉曉减未呈缴 督銷門南北加引下
祥船等具桌請合每引徽報效銀二十雨嗣據求 减復經减作二十雨而該商等復桌仍止允缀十二雨 当經批在案兹據該商等禀遵批每引缴報效銀 二十雨凝先見銀三十五万七千一百六十雨其餘 五十万雨限年内續缴清應准照辨除行淮運司外 仰佛出具運切結保結由司呈備案 光赭八年三月商人伊厚堃等桌前禀准遵微報效運 皖岸縣惟商等向業茶未譜務因閣牌示 賀全福等請楚引如果獲利不及二分票仍准酌 诚獲在二分以上自應酌加思利可臻二分较 肾消明:南北加引下
至常應嫩每引報效湘平銀一雨九鐵應詩候售鹽 後請咨環運時再行於價内遵章扣數經政左宗 棠批薇銀之後由淮司發給引票以二百票歸人北 以一百五十七票十八引歸人南以便分銷見辨 官運獲利厚薄居時自有權衡毋庸為續也 謹拨是年四月伊厚等復桌前情經左宗棠批如 獲利在一分以上尚應酌加如獲利不及二分屆時 核减至每引向章應徽報效銀一雨九准侯循環 轉運時再行照徽 光八年五月商人伊厚堃等禀前皖岸额行七萬 消門南化加川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