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_十 [大明会典]

大明会典_十 [大明会典]

天明会典卷之十三 吏部十二 朝考家 洪武初外官每年一朝二十九年始定以辰成 未年为朝之期朝部會同都察院考 皆免冠伏候 r 一命既有還任春 勒一道申戒若能卓酷與常又 有别之典以示戀具載于後其有不時考考費答衙門先正官。正官到任日佐贰官 到 任日名必 先 里 長州 縣止 設 正宜 今 人 首 销 官 日期 更来 期 起 朝 程 其程途 本 衙 起超 程 月 工路比 日 中 行 部 者 不 許 预 先 俱 限當 十二月二 十五 日 到 京 其来朝 官具品 服 色镇 照 品级花*漾扬西 要 脚 力术 許 驰及指此 為 德 九年 朝 官各陳地卡當方許指名八年奏各處巡樵官當 见任不事隨不 許追素行其開宫岚 若 愛僧任情概不 當更部都察院并科道官 實劾奏罪 非坐所由 门嘉靖十六年以考察全 考未免失宝今吏 部都察院先事秉公 杳 訪族 名 调 考 满了起送緣事在逃等凡 所大小 官具分 係勤 公 隆 注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