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_四十五 [大明会典]

大明會典卷之七十六 禮部三十四 奏啟题本格式 國初定制臣民具上於 朝 廷者为奏本 東 宫者为啟本皆細害後以在京司泰本不便 皆有格式列後 凡公事用题本其制比奏启本署小而字稍大 奏本式 洪武間定 其衙門其官臣姓其等 d1
右謹春 勒青奏 如一事奏請於此一伏候 洪武 日共街門共官片姓共 其官臣姓其 其衙門慕官臣姓基 奏為雨泽事據其人状洪武年月日其
某衙門某官等官臣某等謹 昔 如不用請 音止用謹具题 榔餘同 官正面真謹命名当該吏典背書名妻 书 面 上俱用印信母致漏使O又六部等衙門凡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