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条法事类_二十三 [庆元条法事类]

慶元條法事類門目七十六至 七十 八 卷第七六 當門 總 當 法 敕人 令 申勒 令明令 罚 卷第七十+七 服 制門
歸明附籍約主 束 格产 式勃 令 蕃出入 申动 明令
品官及除免官当未叙者犯五流各依律 爵及熟官不在請减當免之例 武翼大夫翰林良醫以上带遥郡者減當 除名及求 免 儿旅同正 任 法 罪依 同品 除免官當未 般 或已 進 叙,人 徐 而赤當者更 餘 南 条 韶 犯 流 以 前 准 七補 下官各 及陣 以 亡换給 得 補将仕 即 助教 不 理 犯 開人 折傷 以 者不在当之 例 女低 使容 非人 力 若後下手理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