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条法事类_十五 [庆元条法事类]

慶元條法事類門目三十六至三十七 卷第三十六 康務門 承買壕務 申今 格勃 明格 令 商税 會庫約市 中勒 明令 束 格 申敕 令 格 受納遗法 給還寄庫 格勑 令 物 申 明
慶元條法事類卷第三十六 庫務門一 募務勒令格式申明 诸庫利壕務應立新而申及奏限者各杖壹百 增 日数不寶致立者徒一年 诸额坊場以所椿州及数報權貨務并起癸 入便不盖而遗限者各杖 一百
即因酒澄及粮草三年外因陳浥焦梢致花 折 者而 不》 坐 務蓝官欠課利已請添支應冠除而不击除 者所属并請人各 以遗制 一伯一時加一等罪止徒二年酒務 监專應宿 不宿者杖一 百 提点刑司遇諾州會庫場務每前到簿 不即印押及不依限給下者以遗制公走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