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遗规_八 [五种遗规]

訓俗遗规卷之四 桂林後學陳宏業 更播臣體集先生 名典江南瑞州人 曲 體 按 人法 情其言質直而透切智悬易晓此集 史君生長揚繁华之地世故 也 余喜其近情當理於 訓 俗 為 宜故 摘 於世 錄之 及 其 向 人之 六所戴多古今名言惜 語言行亦復 未明出 如此然言苟切 自 何書 因病 身 而服燕尚能 心事果可為规即當服 服座 疾即未知方所来赤 膺勿失如人 川谷贵见 培堂
士農 工置授 一業 少年子弟亦可令其浮開无业必察其資性才力無 舆之习非必要得利 也 拘束身 世務 游食 终 目必 流 情長進学 入 戴這 花酒卢 便目 是 開狠 大 利蓝 之中*若 诸 贫 般万事俱做业 道路 出 来 金十 小凡容子 萬有 何 蓝 哉 子弟浮開惯了是送上了 物 分 析 事不宝 力難浮輕以 太 早亦 不 致濟 宜 大 逞太早少年不知 如 切 食用衣服简取盈人,子孫繁衍春属衆多家 务 人 於 祖父 足全无體貼之 一人学當 川谷見 有取而私蓄不用骨足用即 即不取稍有低比 素星
则 如总不足 有室戎聪妻子 量及忠 翼相 厚 親 不 不 分 若至薄之区 者如食站 指 兄 多寡 弟若能同居共為妙 不同人事厚薄一 不 然有 一各 势 有親 不 戚 能 则 交站 游各有 事无條理 好尚 况 不 和睦 者 少米 莱心易生水,口語易致争 行其 端 分 好 人而不分 云兄 居 第 同 者為 上基 便 凹至分居兄友弟恭當愈 莫因毫末规争端眼前 加 生 一 兄 不胜子 弟 子 兒孫作 不愛子 樣省念之哉 妮不愛则徙 薄剪 為 敲如此若外悔一至谁樂之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