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刑法考_二十五 [历代刑法考]

漢律撼遣卷十 具律二按以下略依唐律名例之大序為大厅 刑法考 先請 罪以上皆当先請也東方朔傅隆公主了 高七年今郎中有罪耐以上請之注 子 應砌日言 君 醉 主 傅狱繁内官以公主子廷尉上請 耄傅司直田仁部阴城門坐分太子得出丞 相 罪注 欲 也 决 何仁:劉 史 之 大 宣黄 夫暴勝之丞相 龍元 年*日司直束二千石當先*韶日吏六石位大夫有罪先 請 奈 平 建武一 始元年公 二年韶日市 吏不世 列侯子有罪耐以上先*至墨级長 請後 相 書光武 有罪先 請 纪 百官志宗正 卿一人郡國因 法以上先上宗正宗正以聞乃報决秋官小司寇 上宗室名饰 籍若有 以 犯 入辟麗邦一日 親 之辟注鄭司云若今時宗室有
廷尉抵罪 在右贤王羌渠禽罩于修以不先而擅殺松車微 下嶽死見後書靈光和二年特不知漢法等差何如 按應先請而不先請此達法之事橘立坐写城旦张修 得 减 诚 罪而禽完也 薛宣傅皆减完写城旦注以其身有级故 按 完為某刑者皆是此法唐律請章後有减章七品以 此以爵诚完禽城旦者完而不也漢書中凡言 减死一等 孫犯流罪以下各诚一等典城之意相合 魏志鐘翻傅司徒王朗以為五刑之属著 一个挑费十 不待達假斧整於彼肉刑然後有罪次也
也武帝時法其見从志者似亦是一時之事非 按漢代法惠身的常行之然行之从一時非常法 常法後水张敬建罪之而繁望之墩之此其證 惟武帝时之軍此當蕲者皆得為庶人王子侯各 表 言死罪者甚多司馬恶報任安書言家貨不足自 似常时皆可以者所未群也平書之合 禁 鋼免诚罪事在元朔六年武是年韶日日者大將 軍 咸 蒙厚宵得免诚罪免城者颤生所谓或被释免或得 輕也食貨志免减作免感補注王先城当禽城字 诚 之也免罪不應獨言减罪平普作免诚谓免罪及 诚罪也城與诚形近而武云得免减罪尤其明證 其是也有减免二等如功臣表之無蜴侯多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