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刑法考_三十 [历代刑法考]

明待目笺一 按明之律目供武七年所修者一常于唐分名例街禁 刑肤考 制户婚庫擅興贼盗团认非偶雄律捕心十 門見到惟所上修律表中造胡惟庸被胶中 而 來律式為之一已从律目考中详言之矣至其洲 事歸六部从是廿一年重修律文亦以六曹分部 日 古 除 軍官軍 有增損或其字句仍不 人條為明律之特者其餘大旨从店 能越其圖焉明人刻 律 律 或不錄到惟谦原表世送不 知洪武初律其總目實 部者殆失之未考今站 承 就 薛氏唐明律合刻右唐而左明此固非深求其故不能 明律之月以唐目校其同巽而得失亦可以考見長安 曉然也 一
寳沉答杖不过大小之美其刑业无所分别强分之以作 刑之外者夫刑不止于五而仍以五刑列于首已非其 五刑之数亦未見其確當也國家設刑所贵差等分 明不必拘拘以五為數致有张分强合之病若泥古之优 之所敢也 以五刑之名為甚古設今五刑之目是蔑古也则非语 隋書刑法志河清三年奏上弯律又列重罪十條一日 反逆一日大逆二日级四日降五日惡逆六日不道七日 藏瀚之限 按此即今律之上恶也創于北湾第此文但日重罪似 做未棵十惡之名
有十條之名志所未及也唐律多本開皇十惡之名 按開县之律朵北齊改亦立十惡之名疏藤周亦 有遗識也 遂列于首至今不然其罪名輕重之間似亦尚 無君之心君位若危种將农 安特不敢指厅尊號故托云社 及 律閣 四 按明律此生作 兄 及 幼 父母般拍权母 按明律夫之礼 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