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文毅公奏议_六十 [那文毅公奏议]

那文毅公二任直督奏卷六十七目 卷六十七 興復义創 启附追归州縣 清查宜化储 催辦旗租 那文毅公二任直禁總督委一个自镰
精以實會而之法刚莫如各州縣四鄉 設立義會勤捐義毂借還服捐源源 不竭為最善查乾隆十八年經前督臣方承奏 明通省勒建羲會一千零五區捐二十八萬五 千三百餘石以豐年富户之有餘濟歉黎之 不足以一邑所稽之餘仍歸一邑之民用食建 四鄉選肆誠實良民充店會正食刷為之經理苑 不假手背吏取甚便悉除誠為備荒之善 政良法因压年人滤渐涉弛定嘉处二十年間 經臣前任直總督時奏明與復核定章程伤属
程通各遵辦臣典司道各捐廉買教以為首 倡各府州縣均量力倡捐一面廣為晚定遣 程間開知其有益於民不准經由吏背之手 禁彻勒科派无斗石民乐輸自本年九月 至十二月士商民慕樂輸者多党有一人 而捐三四百至七八百石裆察民情谌篇崂耀 據各躺報虽未截而計可捐至二 十余商石印遐水旱漏灾以一邑補一邑以一 郡補救一郡無待挽轮印是口之搬米截漕 寶事牛功倍且小民咸知會有储蓄印豐歉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