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文毅公奏议_三十二 [那文毅公奏议]

刘交毅公河南山东直軍務奏卷三十四目 卷三十四 推薦文武附料强
民現在黄河渡口稽套盘喆不能不然沿河文武若 因重泰初獲罪凡老弱難民一概不加邮全合被贼 害殊覺从心不恐甚或迫而所關者那彦 戈查明黄河以南現无勾結蠢動情事即將童泰初先 行開柳命在河干同防守稽查如能真出力再 行奏開加恩開復此仰兄 皇上於明罚勒法之中仍寓有罪施仁之意臣遵即创 河南藩泉丽司確切查明具粘票覆兹據該司台 斐音以谦烹查得蘭赐縣所管村莊大牛俱 在黄河北岸前振童泰初限九月二十三日贼
後擅行放船渡大属昌味今既查明所渡寶係 潍民当日會細加盤喆有册可稽亚無奸匪混 所辨倘无不合自應遵 後民均已回家現在地方属安静泰初 恩自将已草蘭陽縣知縣泰初即日先行開柳仍合 在河干一带同委員密查防可否准其開復 之處出自 聖恩漢覆 奏再黄河南岸臣仍版伤地方文武加謹巡防不致稍 有懈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