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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 那文毅公奏议
- 类别
- 档案史料
- 卷次
- 第六卷
那文毅公奏议_六 [那文毅公奏议]那文毅公泰他東奏卷六目錄 卷六 辨會匪 告示邮民殺渠魁伏餘已散民怨亦平惟永安保居民 先聚人查绎會匪致城首會浩等科殺肆 孫全谋亦自受 之後稍生满假之心往於匆促間將殺人放火之犯 一經投首即予释放回家為解散羽起見而 見人既免刑復蒙賜怒目切齿怨氣沸騰 而殺人之犯且有既之俊仍復結成凌弱 暴算者官兵來则號為投誠之人官兵去肆其老六 安民人無不疾怨據供焚韧淫不法已極即因 寬有E與摊臣瑚國體會後恭 带彩投首免其凌已属法外之仁断不能復邀 王命將該三犯赴市曹蕲决傅首桌示庶兜徒稍知徽 戒而民筑亦可渐平至現在典城相之人亦立 有牛颐會名目此中未必係長善役之亦 無前此分立添弟牛頭會如安静守法即 民况首恶會清浩等業已伏被害之家足以 念各宜家安业如果有會經殺人在逃头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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