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文毅公奏议_五十三 [那文毅公奏议]

那文毅公三任陕甘總督奏目录 卷五十八 等備储 怨恤民 濟南河工需 通草處分 郑五十九 朔方水利 請禁新私茶 郭文段公王王灰甘想督兵接八日录
那文毅公二任陕甘督奏卷五十八目錄 卷五十八 備储 興建義會 怨恤民 壽濟南河工需 通微草處分
一 肯准搬鎮番縣或十萬或五万石專款對以備 不虞非遇急需不許擅動嗣經糟二萬八干 四百餘石因叠遇偏灾 奏出籽口将前石己動用無存而借 出之又透年灾未微還以致現在會储 竟属空虚近年甘省仰赖 皇上鸿福地方平静年顺成正当等稽有備無 虞是方今政務莫要於此惟前備之既己 借動存倘遇急殊狐足特若此時仍摄粼 邑之糙又睦盛脚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