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八十九卷·托津等奉敕纂》属于政治法律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八十九卷。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 专题
-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 类别
- 政治法律
- 系列
-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八十九卷·托津等奉敕纂
- 卷次
- 第八十九卷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八十九_托津等奉敕纂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定大清會典事例省存留購站体工等頂坞搭放制以免壅.十年定各省所有从前之小制合民間交 官以抵正貢如地方官有不收小制者照例 處。。十一年题准各省存留等照蕉 銀七三搭放°。二十七年覆准雲南制鳞餘 存甚多將歸站俸工兵用等頂均用制綫 放。。三十七年題准浙江制停止搭放兵 只从俸工丙支船。。隆元年 朕聞云南兵搭給放每制一干算銀一雨 而干之價實不敷銀一雨未免用度据其應如 何发通辦理以惠養开兵著云南督燕會具奏 此遵 青定雲南督撕雨標及雲南城守武定元等鎮營 兵俞於乾隆二年為始每一干二百文作銀 一雨搭放。。一年奏准江西所制按年搭 放兵。。四年奏准福建萬餘串運至臺 灣搭官兵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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