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_二十一 [明会要]

明会要_二十一 [明会要]

明會要卷五十三 永新龙文彬纂 企街 田制 洪武元年正月甲申帝中書省臣日兵革之餘郡縣版 新多亡田赋之制不能無增損今遣周等往浙西要實 二年五月帝以中原地多荒命省臣識計民授田設司 農司開置河南臨濠之田其丁力計嵌給之不得兼井 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種人給十五嵌蔬地二敢免正統三年韶各處凡有入额粒田地不堪耕種另自開 四年泰准江西浙江福建并直禁松等府凡官民田地 有因水塌去處合所在有司还一丈量給與附近小民 五年合北直胶 承種照民田起科塌无田者悉與開豁糙 府州縣将富豪軍民人等包耕田地 地 除原 納盘田地外其餘均民及衡塌田地人万耕種照 照例 起科其贫民典當田宅年人无取及富豪軍民占種 逃民田地待復业之日照舊断原主 十三年合各處寺觀僧道除洪武年間置買田土其有又命各處軍民有新開無田地及细種荒問地土者 俱照减輕例起科 成化六年巡观河南户部侍原奏洪武間恩例除常 民互相告許徽敛日重請如例凡軍民有告許不起科 二十一年合東地方軍人有開抛荒土田分上中下 洪武二十六年天下土田八百五十萬七千六百一 十三宏治十五年天下土田四百二十三萬八千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