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明会要·第十一卷》,资料类别为古籍综合资料。当前文件为《明会要》的第十一卷。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 专题
- 明会要
- 类别
- 古籍综合
- 卷次
- 第十一卷
明会要_十一 [明会要]明會要卷二十二 藏宫四 永新龍交彬 兵部尚書侍廊 二十二年沈潘進兵部尚書時廣西都司建課樓青州衡 造軍器皆擅科民財請凡都司所營作必都督府奏 华官物料册擅役民達者治罪仍禁武臣预民事時干成化十三年余子俊禽兵部尚書奏申明條例十事又列 宏治二年馬交升為兵部尚書承平既人兵政弛西北 部落時伺塞下交升諾将校默贪儒者三十餘人吏 部尚書屠蒲緹廷推交升御史魏英等言兵部非交升不 十二年王守仁疏言兵部自尚書以下其雨侍郎使之每 晟更迭巡於科道部属之内撰其通變特達者二三人正德三年五月增兵部侍郎一具以左右侍郎差出防 十一年王為兵部倘书帝時遠游塞外經不近畿 盗發於河間設兵一人大名武定各設兵備副 使一人以平贼而顺天保定雨巡要害外防 防 集東延士马於行在以護車駕中外恃以无恐用 王守仁南假便宜提督軍務比宸反書聞朝 临玫日君勿鬓吾用王伯安州正今日且夕禽 耳未果如其言 世宗印位起彭澤兵部尚書部事精久澤功罪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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