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_十五 [明会要]

明会要_十五 [明会要]

明會要卷四十 永新龍文彬繁 職官十二 洪武元年召孔子五十五世孫克至京師待以賓禮俾 食公徽不視事 是年克子希学封賜善大夫正二品别給 考王 覆立孔孟三氏學各教授立尼山泗水二書院各学錄 不明會夏卷四十盖有博士之衡號而無職掌焗 成化元年給孔孟三氏學印命二年有學行者入國 子监六年命行聖公始者在监書 瞰官 宏治十八年衢州知府沈杰奏言衢州聖自孔 之後衣冠禮儀猥同氓庶今得之六世孫彦請投 以官仰主爬事正德元年授老翰林院五經博士主衢 林 州時以在曲阜者篇孔氏北宗在西安者爲南宗云 萬麻七年行聖公萬夀人贺朝延待以賓禮不在文武革又置典司豁官軍府九年改參軍為長史罪王 傅府及典司豁官增設伴侍十三年十月龙王 良心使其明無蔽上下相親庶道德有成而辅相不 二十八年置靖江王府豁所豁記室教授各一人 永樂元年四月辛未上以岷王所篇不法命吏部悉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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