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诠义·第十一卷·汪绂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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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四书诠义
类别
经学儒学
系列
四书诠义·第十一卷·汪绂撰
卷次
第十一卷

四书诠义_十一_汪绂撰 [四书诠义]四曹羲卷之十七 程夢元储圃 婺源汪雙池辑 同校字 休帘木喻蹈香 余家鼎伯 子路第十三 正身率下率作興事教養其道矣慎終如始则教思 无容保民无疆之志巡蘇不合而行虽不怨以 其效言之以見当先之意也 下编知人便已無所不包人感我好德之心而各亦 可人知之而告我亦可谓我所之人汲引同升亦 可即我未及而他人用亦可之各親其親然後 不獨親其親時各主一偏徒見还 順 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二知名寳之際人道之大經政事之根本也夫安上治民 莫善从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矣然禮者天地之序丽 樂者天地之和也而今者祖父子琢失其序骨肉乖離 而不和五典既乖禮樂無本以何耆而辨巽同治民 成俗是體樂不興也政以禮樂写主以刑马朝出於禮 乃人於刑今者上無以示下無所效合反所好则民不 民效之尤即不可斯刑將何所加富刑者免無 辜者必罹民又何所措手足哉是故必也正名非徙崇 虚名也以核實也因名以核實非間其家事也以正國 而治民也名之不正其害如此而日此其家事无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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