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_七十七 [宋会要]

宋會要习部 月 司封主 封 在 任知三阳 爵以朝官一人主判 太宗雍熙三年十 一限 覆時日 獲 者 断遣 奥 足刑名府 折雨 應 度 書址 不獲 考 胡 毅 第考帐内事節分 贼第二第三限獲者與 明 第 折一 度 度 不 不几 瘦 仍 贼其 不 理 三限报 提 獲段 應靠任 贼批書不全者只 有解送月 有 提 瘦 日 在 贼 点 限 内 者 即典让 或有 施 行 盗 若 w 月日 無 推 勘明是正 投覆時日 贼 未 同催科者照检悉手逐考任比到任白 造會恩放者亦與理为 應元官告内有 户我妙久逃
以祠公用支真宗咸平元年六月韶遥人用上 牌 門 下首申铨 考减送即下考亚合 南 殿送今 曹酒 八 月,前 後每年考救下後具名 報卑 三年七 降 月 超考功 考一等今绝 所 较 後 徙 初 尉 考第折险 失 除 職三限 未世 兩 满 度 问交典縣令 不却殺贼 捕 年六月放 提即據还人所答 韶遥 人不 管目 數 到單即會问考功 分雨處書罚各 如 逐 降考第六 年本處 者加 奠 乙申考帐较考分 判士 成更不候定 守殿滿 明者更不守殿如留 赴集自人 單帐知 今人或有書 都帐俱不到 珂只依 新 救 下月日 施 行景德三年 年 1八月站今 臣辛合赐者依舊葬前定蓝祖奠時远官讀
不先具奏便依故事施行二月今後幕職州躁 救 宫 公里 到任 罪:便城 犯 杖己下吉 司理司法 绿 者 依 事直至得替者若考内有翠 倒書常考天禧三年+一月 铭 要 司 封郡 君 封自今给 四 年 事中 三月 铭 翰 林学士至 大大中書舍人毋封 龍 國阁 祐 直 交 学士 年正月 月 上母妻 判 尚 女今尚*書 書司村 考功祠部官 封依 给 告 辣倒题 降 封 秋差 到 理 合 邮 資 部 序 南 仍 曹纤理 添 支 序 钱 众 十f 你遇有即申中書判送 故事尚書有站当 惟 守 某 官 之 r 送 即時以人 堂 除差 雨朝回史志司封判司事一人以 遗者宋又三曾皆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