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_一百十八 [宋会要]

宋會要 及 勒停官興恩洋 太祖建元年正月五日太祖即位秋书應降投 乾德元年十一月+六日南 郊 复資 者 舆叙用餘 降官吏未量 者委刑 部分析 移者與量移已量移昔 降缘 由 奥復 奏 聘 首除名人 合 叙理 者尽南曹投状拟分勒 停官各 奥 十七日 九 年四月 日南郊救 武同此制 四日四年十一月二 二年二月 七日尚書刑部言难 准造 舊刑统晋 天福六年勒难長定裕 特劫停任及官人及曾經徒流不以官當者經思後
者量典敏用除 同勒停能職掌府史亚興 籍为民然身不 收叔 配 流 速 人内 有曾任 前任 官 所:居宫者典用 刑部分析緣由奏别愿勒裁追 并勒停官未经 洗 雪令刑部茂 诸降官未量移者 引见 叫量移已童移 六年十一 月 經恩還者委所 者與復資已復背者典用配流 以 人 内有曹任職官己 二十一日南郊敢走 書同比 制 雍熙 二年 四月八日中 書門下言有学任職官楚在外者昨经宥里令歸
背已復者用除名免官免所居官及停見任永 三班差遣 星变御楼救淳化 院 状具事由磨勘引見至道三年正月十 日南郊散 一同此制 三月二十九日少府胜言本胜 二十日有司言舊制 居作而終身不齿以足 除名人币 虽等贼吏 即令若犯 追前不至除名者 以饶律请自今愿雪犯 十一月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