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衲本二十四史.宋史_五十 [百衲本]

百衲本二十四史.宋史_五十 [百衲本]

百三十四 宋史一百八 筒三司上柱國经重國重事前中君永相监情國史销經事 雷子 會子交子之法蓄有取於唐之飞真宗时張鎮蜀患 蜀人鐵重不便貿易設質剩之法一交一以三年為 界而换之六十五年為二十二界之交子富民十六 户主之後富民稍衰不能所真爭不息轉運使薛 田張若谷請置益州交子務以其出入私造者禁之仁 宗其界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為额神宗 林茂御及慕兵之用少者數十万多者或至數百萬而成都 乏用又請印造故每書放亦无定數崇寧三年置京西 路专切管韩通行交子所做川峡路立偽造法通情轉 用并人不告者皆罪之私造交子抵者罪以徒配四年 路更用綫引准新樣印四川如舊法麗在京并求 與軍交子務在京官吏饼歸買所時引通行路惟 閩浙湖廣不行趙挺之以為閩乃蔡京鄉里故得免焉明 年尚書省言引本以代纱而路行之不通欲權能 印在官者如舊法更印解钞民間者許只易赴買 剑所如剑法分數計給之大觀元年韶改四川交子豫印押者皆無用言者其非法持坐遠三年韶引 四十一界至四十三界母收易自後止如天聖额書放 成 都務本侵移者准常平法政和元年户部言成都漕司 赴官場買纳由是人以七分為疑請自今无計以三七分 之數許通用買納者民間舊以本未至引大 故州官官亦減數市今本已足請勿减數以祛 民惑又請四十三界引俟界滿勿换給自四十四界為改 法之首而户部度欲止行四十四界其四十五界勿印 林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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