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十五 - 司法院法官训练所同学会司法院法官训练所同学会.pdf

公函第二号 經啟者查法治遇刑由本會接後已出十五期业經按期寄奉荷察圈惟木會經濟 法治遇刊全年收費壹元以示優待經通告各在案特再通告即 原無基全特各會員會費及費以資持前經理事會决凡會員已交會者訂 各會口查照迅將上项各費一下為荷此致 同學會啟
法的立場上,亦應作如是觀,與安平政吉一元主羲之觀察巽也.家司法蕃判機關所為之刑事處分也。一此保根據正統學派一元所下之定义,且站在我新刑 第入十八條及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之各规定乎?未滿十四崴之行為人,在以前之立法例.我新刑法之保安處分,何以兄其乃用之以代替刑罪耶?日:君不見新刑法第入十六條至 皆其無受刑能力,故予以不而已,無若何之處置也,今也不然,但得命人感化教 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一人感化教育處所,其身體即受拘束,而不得自由,精神物質,俱 感不,加以如何之温言好,烏烏撕,而其自由被剥,試向自由之處分,與 自由刑之執行,在實質上究有若何差與之點?
戒不良嗜好也,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下,定期短之故,即在希望其早日戒之耳,保護管 束用以代替之而已。换言之,禁戒處分,是由國家以强制力命其禁戒,而保管束之代替,所代替者,非空而云代替代替而已也,其本人仍须實行禁戒,不過係得以已意為之,不待國家之直接强制而已,保管束规第五條规定:一執行保護管束者:禁戒指 遵之羲務,可以見之。在國家方面,希望行為人戒除不良好,早日恢復康健,其希望之心,始如一,固不處分之宣告為何?而其希望及早,即無二致,保護管束之作用,仍 不過用以代替禁戒處分之施耳,於此之期間,自應仍以其所代替者之期間為期間,就六個 月以下:宣告保管束,可,就三年以下而告之,不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