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司法院法官训练所同学会司法院法官训练所同学会.pdf

四十年其目的在求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 總 欲達到此目的必 界上以平等待我 四十年之經深知 唤起民衆及聯合世 之 像理總 理 民族共同關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 凡我同志務依 余所著建國方略建 功 照 建 遗 國大網三民主义 第一次全國代表 會宣言續努力以 大 及 求贯澈最近主張開 國民會及除不 平等條約尤须於最 所至 孫 短期問促其實現是 文
結時,該要件業已具備,即起時有所未備,亦無妨,例如求務之,在起 當事人適格,乃属權利保護要件,此要件,只须于第二番言結時存在,如瓣 時,被告非務人,追第二結前,被告已承撸務是也.當事人之適格與否,究如何情形,兹前就最近解及判例,摘錄例示如下。(一)原告求確路之地篇其所有,命被告同復該地之原狀,但該地保建别人之 呈,批水利局修,與被告等無何等關係,無路之地是否原告所有,原告亦惟 法律上始有必要,被告等自無受之貴(最高法院二十一年上字一.三號判例)有對于呈修路及與有關之人,另案提起確所有權之,在法律上始有實益,即于 公同共有人,就公同共有權利為者,乃因有之必要共同,應由公同共有人全 體,
4(十)依公司法之规定,股東得聲請法院宣告其决為無效,但此决謢,原由股東會所為,既以决無效為標的,有為之權貴者,同于股東所形成之公司,即應以 公司為被告,由其特定之事代表公司應。(最高法院二十三年上字二二六七號判例)因見乃解甲横被欺觸動一時當場持刀將保丁害 立将保是殺死保犯赏激於羲慎而傷害人及人之罪业保 保長向甲收费不交奥之争執即命保丁逮捕以殿打倒地乙 院二十四年度上字第八三號决)同時同地基於一個意思之發助應子以一重處断(最高法 调 法 治 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