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按语】卷一百 - 潘氏海山仙馆番禺.pdf

大清律例按語卷之一百目錄 刑律盗下 规碣相盗 恐取財 欺官私取財 刑律人命 殺死夫 刑律關殿上 關殿 目緣
大清律例拨語卷之一百 刑律 贼盗下 親相盗 原例 一親相盗殺傷之案除卑纱行强盗及長放火 强韧圖殺卑幼不有無服制各以凡外 如期服以下至無服長强盗及奪卑幼財 物殺傷卑幼者各就服制中殺傷卑幼及同姓親 親相盗
罪其因携財物與兄弟妻及观家無名分 工互相殺傷作何治罪之處未經及查殿 兄弟至死律同凡死親家无名分雇 工按例亦應照凡人定機均係無卑名分 之人向來遇有此等案件多有照親相盗有 犯殺傷以凡定案者亦間有照凡盗拒捕殺 傷及擅殺傷問者辦理未能书一伏思觀 相盗律得減等免刺非凡盗可比故遇有殺傷 之事除以卑犯算而外餘皆不以凡盗同科今 二親相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