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怀效锋点校法律.pdf

中華傅世法典 大明律 懷效锋校
點校说明 使律,卷,制十條,公式十八條;“律七卷,户役十仄條,细宅十一條,婚姻十人 人明律十卷,共四百六十條,分為七篇、一十門。計有名例律一卷,四十七條.一卷,监贼 條,兵律在卷,十九條,軍.十八條,人命 條,十條,犯十條,犯十一條,捕汇八條,十九條.一條,一條,律七條,牧十,條,郵十八條 —二條,八條,十條,受十 州律 未,公元一六七作)冬十月,命左永相李善長為律令總裁官,参知政事楊忠、傅,御 條。洪武六年(公元一 七:年)冬,刑部尚劉惟谦定大明律。
律和大業律均有庫律,可以说是明律的張本.受略同於魏、的請戚律。郵 、属、犯、營造、河防十篇是明所創新者.大明律不在形式上较之塘律有了長足的進步,而且在内容上也有很多更新,它 立了受一篇,量刑明重於唐律。再如,大明律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相適應.中立了條,增加了有關言和思想犯罪的條款,對於官吏罪加,事門 建社會晚期高度成熟的法典.较大地增加了經濟立法的比重,立了钞法、鹽法和茶法等條目。總之,大明律是封 值得指出的是,大明律對日本和朝鲜、越南等東南亞國家的法律制度產生了重大 全都承用大训律,安南(今越南)阮世祖高皇帝時期的嘉隆皇越律例、祖阮旋時期的 明律為监本,朝鲜太祖李桂成時代的經國大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