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献珍本.钦定台规》第10册·中国文献珍本丛书》属于丛书或全集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10册。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中国文献珍本.钦定台规
- 类别
- 丛书全集
- 系列
- 《中国文献珍本.钦定台规》第10册·中国文献珍本丛书
- 卷次
- 第10册
《中国文献珍本.钦定台规》第10册_文献珍本_中国文献珍本丛书鐵定壹规卷干五 六科 通掌 本章.顺治初年定凡新本到内開日以事 中一人赴内阁旅领分發各科又定凡本章 命下事属某部院者由某科即日抄清漢文 白發交某部為正抄如一事涉數處者将本章 送於别科轉發為外抄原本章各本科年 終棠徽内阁.又准凡内發出密本由天语批答應分曹编辑以垂法戒備章程马纂修 國史之用合六科每月送史館付翰林官分任 慕.康熙十七年准红本已奉 音到科未經到部有豫抄漏者将該科給事中义 處漏之人交刑部治罪.雍正元年覆准凡 专 昌吏提塘京報人等除红本 上外如有造无影之者該科給事中查擎治 菲 非O五年准凡红本科抄繁甚重合承 官详悉校對敬谨奉行如有增诚漏係何衙投各該管官應謹慎辦理以防漏有疏忽事 发究明根由必将浅漏之人及該管官重治罪其 稽察之處足與科道官有疏忽漏鸿之事科道不 行察出一佛處分遵 台准嗣爱應密之事亚不密封以致漏浅者将封发 宫劾如收受承辦官不慎以致漏者将收 受承辦官杂动事理重者降 一级留任輕者影 俸九月該管科道官不稽察新黎体六月.六年准嗣後除漏浅密封事件仍照定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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