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_五四 [宋史]

国立公文書
皆細民弱力不能给益甚又人倚貼 国立公文書 月遂貼射法官復給本市茶商人人以 售茶者頭等又欲優之凡入京師售海 為名強市盗贩侵奪官利其弊不可不革十 河北入中復用三法舊給東南者以京 州荆南茶者为七萬七千售具州等四務 干三場茶者又第之给茶皆直十萬自是 法非明年計置司所上天聖二年比 師權货務价之爽等既用益以李筝 税增數差今响典官张士等條 法 京 部 師府藏常關更兵月奉能取足自變 以來京師精多計不开告之中間蕃 推之姬 政所能親自計然士等被 有成效三同比视數目差互不同非 司使初圍户負課者如商人入息後不 能至四年太湖等九場凡連上三萬
国立公文書 前茶既而等又言天聖四年許陕西入中 用虚估給券者給茶如舊仍給景祐二年已 不復入京師請禁止之并言商人所不 者其事甚悉請為更約東重私贩之禁商 便 人輸五分餘為置籍召保期半年悲失 法财利不可勝計且以天聖九年至景 祐二年之五年之河地入中虞五 百六十八萬今一旦復用舊法恐豪商不便 者復言自變法以來击京師金帛易粟 下韶戒救而縣官自此少矣人之上書 於河北配授居民内虚府庫外困商旅非便 茶直十萬又視景祐三年欢之為六万 等復請入京師以售具州筝四務十三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