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市志稿(二)_民政志

合 例目° 《衛生》後創,保艾壽康°治安維繁 继以《警察》”《自治》保甲 亚以附焉。去取分 惟在游惰。折循策礴,在有司。兹重邦計,先稽《户口。任恤要政,次以《赈齊.難治。流寓既多 風習轉缦。酒食是競 弦歌交尚。小猬或然 大黯未。都邑所‘ 官》 存《人物》。政治大端 又備《前事》”古其地 慷慨悲歌。避侠之宅 號為 北京市志稿 民政志 燕於前代 常為重。建都以後 民物益繁。臀守曼 皇王呼啸。
卷十三 卷十二 卷十一 警察五 警察四 警察一—清大事記 警察二 北京市志稿民政志 民國大事記 民國制度 禁術官制 五八六 五.五 四三一 校勘記 校勘参考書目 卷十五 卷十四 自治二 自治一 六六四 六六二 六五四 六四五 二
此也。兹徙前志記其略 兼及大,宛數可群者 統之以表.旋复繁榮。迄於近今 盏及百五十餘万 大抵男多於女 城盛於郊。都邑之况 故如 户口之嫩 率近百萬。民國十四年 四郊劃人 增至百二十萬。國都南 稍受影響 城。自使館界外 街卷梅比 冠履雉集 正陽門外 盛居商買 珠寶市南 局成立 又有生命統計表册,群悉昭然可觀。清制,内城分八旗 南七多寓宣外°庚 廣陽阙,户二万七百四十口七萬六百五十八。《濮書地理志”幽州 其民一男三女°《周禮》 周 北京市志稿民政志?猎多荒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