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市志稿_三_度支志_货殖志 [北平市志稿]

北京市志稿 度支志 序 浩,財政情形次第可述。以濟民用,始於金源,至元而,只行钞法,明 北京自邀金以来,建為帝都,飛挽粟,仰食東南。迄於今日,鴻规大起,民物 之鐵法,始工部源局,增户部實泉局,厥後不勝,清季法,以成豐大 最滋流弊,泊乎光、宣,西風東渐,銀各鼓日多,而以銀行為钞票發行,民 國承之,粲然具備,實為制革新時期。此法之宜述也。田赋收人,為數甚微。税 则始於季,有清一代,崇文門關税號為大宗,人民國後,收人益,挽近微,名 目繁多。此赋税之宜述也。
北京市志稿(度支志、貨殖志)目錄 度支志 度支志序 卷五 赋税一田税一 卷一 鐵法一制钞 卷六 二八 卷二 法二銀圆 三 卷七 鹽法 卷三 一三六 貨殖志 卷四 一八二 卷一 貨殖志序
北京市志稿 度支志卷 鐵法 制鐵 钞 金 海陵正隆二年十月,初.罪赏格。括民間器,西、南京者輸京兆,他路悉输中都.自贞元二年都後,交钞,與用。至是,始鼓。禁越外界,明年二月,都城及京兆置。中都置二,東日寶源,西日寶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