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稿】第六十二册 - 国立北平图书馆宋会要.pdf

職官五文 宋會要 制置习 事陳外之參知政事王安一 石 同 一日上 日 外 州 有遣牙前一 金 制 置 三 司條例司講求利 害 立 欲 致 治 於 天一 下者必富之 而 面 民 財 屈 焦带乎吴日 之 間 其收 將何所施 我特韶献 韩 臣 置 司 於 内以草真大 使美 有 明乎得失之源 源
職官五之二 而不悼事行而不路 於 是利 源通而富底 之 俗成关内 臣 有 能 知 财 用 利 者 其 事 状 闻 奏 其 人 亦 具 事 理 於 制 置 三 司 條 例 司 陳 状 在 外 者 即 隨 州 軍 投 状 缴 申 例 司 夫 有 言 不 酬 不 足 以 事 如 事可 格 於 如所 利 有 可 探 绿 苑 行 者 当 其 大 日命 小 權 而 荆 甄 湖北 赏之谈 陳 轉 連 判 之王安 官 劉 石 等奏方 也 人 四 制 二 置 三十 司 令 遣 路 相 度 農 田 水 利 税 赋 科 率 谣 役 利 本 司 知 家 院 陳 制计 等:也 X 月十 二 日 淮 等 寸路發 使 薛
官五之三 癸而 使 按簿書促 期 會而 無所下 可面 否 增損 至 軍 國 郑祀 大 贵 遣 使 划 刷 殆 無留藏 不三 平 往 言 以 備 缓 急文爱 年 計之 以 民 纳 租税數至式 倍其 而 朝 廷百用 物 多求 於 不產责於非 時富商大 更因 秉 公私之急 以 輕重散欲 之權臣等以为發 储使 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