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稿】第八十六册 - 国立北平图书馆宋会要.pdf

職官四四之 宋會要置 京朝官三班内法 司以知州為使通 侍一 三人专领之後又 判爲判官及轉運使司 於 杭 州 掌其事 置饲 又 淳 化 中 徒置 明州 定 海縣命察御史張,主 之明 年 蘭 上 言非便復於 杭 州置司咸平中又命 杭 明 置 同 舶至 明州定海縣监官社 封 船 者 送 州 凡,大 食古 婆占城 勃 泥 麻 送三佛 齊宝同 沙 里京 亭丹流眉通 貨易以 金 銀 锡雜色帛精 器市易香乐厍象珊瑚琥珀珠实鐵皮瑁马
職官四四之二 量科其罪過士 十五千以上點面配海島过此數者押送 以 赴關婦人犯 上 徒 者配 年滤加 充 針工+淳化 以 五 上 面配 年二月 又 本 中 地 其 充 共禁四 儿後兵 年 二 年 正 二 月 月 開在京及批 命著作佐郎李鹏询 州 府人民 民 廣南 或,少 市 樂物 使 食用 七 会 以 香 藥止禁椎 南 漳 泉 等 州 舶 船 上 不 得 侵 越 州 府界 條 法 如 依 条 遣其在方 京 并諾處 即 依 舊 官 場出及許人興 服 凡 禁 物 八 毒瑁牙 屋 鲜 榔 魔 石 皮 腊脑 硫 珊 瑚瑪 黄大临 腹 龍 乳 香 放 沉 香 行 藥物三 香丁香丁+七 香皮桂 種
官四四之三 游比来食禄之家不許與民争利如官吏章尚 潜泽 通交易出激 外 私市掌握之珍 公 行道中 虞薏改之 永言人 負冒深 倫 自今 值 令 阳路 信 運 於 同 化 指挥 外 部 贩粥 所 内州縣市 在:专 切鮮 以姓名明 闻 四 察内外文武官僚敢 月令 金 遣 舶郎親转 王 内法 待 楊守 雨制相 度海 舶路 市 监 官及 知 縣通判等今後下 不 得 收 買蕃商雜貨及 禁物 如 莲當重置之法先是南海官員及级 經過使 多 請 記 市 官如使 傳語蕃長所香藥夕 多直至 左 正 言 奏其市 事故有是九月王瀚等使還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