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六 - 韩问吉林摄影.pdf

最新民商法全书 民商法(六)
目录 ◎论美国医疗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及其借鉴意义?论人格权请求权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有益尝试涉非典的十种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应当建立完善的损害赔偿专家证人制度◎性暴力犯罪受害人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侵权法何谓定型化契约条款.2002年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2001年国际私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代理制度教案民事诉讼与司法改革?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若干问题
民商法 损害赔偿改革法(MICRA)。美国的医疗损害赔偿制度 的改革也就是围绕着加利福尼亚州的医疗损害赔偿 改革法为契机而开展的。现在,美国的医疗损害赔偿 法律改革正处在关键的时刻.一、美国医疗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困境(一)无限制的医疗损害赔偿制度诉讼的弊端 在美国,人所共知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赔偿数额 是极高的。在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中,分为一般性赔 偿和特殊性赔偿。一般的损害赔偿是指事故所造成的 精神痛苦和疼痛损失的赔偿,对身体上的损害和精神 上的损害的赔偿。特殊的损害赔偿是指医疗费的损失 赔偿、财产的损害赔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