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献通考_三通管浙江书局_二四 [皇朝文献通考]

皇朝文献通考_三通管浙江书局_二四 [皇朝文献通考]

皇朝文獻通考卷四十四 國用考六 貨上 賜復 顺治元年京城遭明未寇城之後其民居被 逼徙者凭役三年被毁未者免一年大兵 所經田禾被傷者除本年田租之牛河北府州縣 免租三之二 三年河南被寇额赋有差是年山西初復除本是年定荒流抵恐惠不下逮分民登布政司 删以禁收 康熙元年江西南昌新建豐城進奉新安五 縣浮米及浮米折銀悉除之 二年 韶顺治十五年以前民欠銀米物料皆勿收 四年 天下遒赋在顺治十六十七十入等年者悉除之 十年州二省康熙二十六年脏及今年赋之未入 者湖廣福建二省二十六年秋冬二十七年春夏 赋及二十五年赋之未人者亦如之 文 免直禁正定顺德廣平大名四府明年田租 二十六年 恩韶自用兵以來動用穩累年未满者皆子除洗又 免江蘇陕西省明年赋其今年赋之未人者亦除之 一十七年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