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献通考_三通管浙江书局_十九 [皇朝文献通考]

皇朝交通考卷三十五 市雜考 儿 耀 雍正元年直省督撕查核存米石刑部尚書 廷儀言各省存合米石虽有司道細府盤查不 能保其一無私当青之督携最加核實造册具 奏督潍任将册籍交代新任限三個月查核奏 聞如有空即行題参庇者處仍今分賠 之
特造官街無豫為等書俾富室之栗皆得 流通出耀於官以為眼恤之用 又以探買備赈 米石 有司毋得阻遏商贩時以北省二李歉收差員到南省 探買米石以備眼貨平耀 上開各省地方官有因差員買米禁止商贩不許出境者 特渝以浙江及江南藓松等府皆仰食於湖廣江西合 部速即行交各省凡有米商出境任便放行毋得阻 二年以江浙沿海地方海潮泛溢合湖廣江西河
起見也爾等自應轉属員體各邑士民中有急公 尚義之心者使主其事果掌管得人出納無行之口日 久數自增至於捐之時镇候年熟輸將之數 子 展限命至豐完納一切條約有司毋得干预至行 有成 效教潮多該督無亦旅可具熠奏聞不宜造册 題報使社食顿成官會胎後日官民之累联初意如此 敦料該督撕欲速不達合各州縣應输正赋一雨者加 納社會一石且以款之多少定牧命之殿最近聞 